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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3 15:34 点击数:

为进一步开阔研究生的学术视野,调动研究生自觉参加学术活动的积极性,追踪科学前沿,拓宽知识面,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学术创新,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手册》和《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研究生应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内外本学科、专业或其它相关专业的各种学术活动。凡研究生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组织举行的学术活动,研究生均应参加。鼓励研究生在听取本学科学术报告的基础上,跨学科门类参加学术报告,拓宽知识面。

二、研究生学术活动类型

研究生学术活动的主要形式包括学术报告(学术讲座)、学术会议、论坛、各项赛事、(专题、课题)学术小组研讨会(讨论班)以及研究生本人所作的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等一切与学术相关的活动。根据学术活动的重要性和学生课程安排的实际情况,具体将其按学院或导师通知分为两种类型:自愿参加和必须参加。每项学术活动具体类型以学院或导师通知为准。

三、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组织管理

1.学术活动每学年举办的时间与次数由学院组织确定,学术小组讨论班的时间与次数由导师自行确定。

2.研究生参加国际及国内学术会议及外单位学术报告,须提供报告录音、报告参听人的会场影像资料及报告内容的文字材料,经导师认定后,将报告材料送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给予参会经费支持,并在奖学金评定中做重要参考。

3. 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过程中应注意组织纪律性,报告开始前10分钟必须入场并签到完毕,禁止在听报告及讨论过程中使用手机(报告人或导师需要除外),禁止私下交谈,禁止迟到或中途擅自离场,禁止睡觉。应体现对全场老师及参加者最基本的尊重,也是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有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当场没收手机,并在学院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视同缺勤一次。

四、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核

1.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或报告)等相关学术活动,通知类型为务必参加的,由学院进行考核;学术小组讨论班由各专业或各课题组组织的,导师负责考核;校外学术会议或学术活动由导师负责组织和考核。通知类型为自愿参加的,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

2.研究生在学院通知为必须参加的学术活动中如缺勤三次(含三次)以上,或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由学院认定),如本人是学生干部,将撤销学生干部职务,并取消其参与奖学金评定、各项评优及入党资格;如本人非学生干部,取消其参与奖学金评定、各项评优及入党资格。在学院通知为自愿参加的学术活动中,不进行出勤考核。

3.研究生经过学术活动的积极参与,形成了学术成果,如与导师共同或独立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或作为项目负责人独立申请到校级研究生项目,或参加国际及国内学术会议及外单位学术报告等,均将作为学院进行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亚泰奖学金等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指标,具体参见学院各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财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4年6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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