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吉林财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一、学院的教学设备由学院集中统一管理,学院院长为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院长委托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二、教学过程中需要的教学设备必须履行严格的借用手续,填写《借用登记表》,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借用者在使用摄像机、照相机等教学设备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在1-18周的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借用设备每次不能超过一个月,学生借用设备...
学院电话:0431-84539567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公网安备 22017202000216号 备案号:吉ICP备10200631号-2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吉林财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